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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办事指南表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发表日期:2017年06月19日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职权名称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实施机关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12条、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4号)。

办事条件

1.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2.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

3.具有保证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检验条件;

4.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文件;

5.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具有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申请材料

 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原件二份拟留);

  2、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拟留)(与单位注册地不一致异地组织生产的,须提交生产地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即非法人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备案证明);

  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自我评价记录表(原件一份拟留);

  4、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

  5、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检验人员能力证明(至少2名,复印件各一份拟留,必备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产品技术标准和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原件一份拟留);

  7、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原件一份拟留)。

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原件二份拟留);

  2、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各一份拟留);

  3、与修理规模相适应的检验人员能力证明(至少2名,复印件各一份拟留);

  4、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原件一份拟留);

  5、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原件一份拟留)。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考核时间除外)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考核时间除外)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批复名称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职权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察或听证)→决定→送达。

承办机构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类审批科

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027-88923079;

办公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电子邮箱:wcqxzspj001@wuchang.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1、市长热线:027-12345;

2、武昌市民热线:027-88855555;

3、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7-88922225,投诉邮箱:wcqxzspj@wuchang.gov.cn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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