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千人计划”
项目名称 |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
申报条件 |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引进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
申请流程 |
1、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人才办)申报; 2、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综合遴选; 3、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拟引进人员审批。 |
申报时间 |
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
申报材料 |
海外人才需提高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科研业绩或创业成就,回国(来华)后的工作设想,包括创新创业的内容、目标、方案以及现有的基础、团队情况,也可以提出工作条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
扶持政策 |
中央财政给予“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根据拟引进人才所在学科领域、能力水平等差异,按进度分批给予每位引进人才科研经费补助100-300万元。参照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有关政策,给予引进人才相应的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
政策依据 |
《中央人才工作小组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
受理部门 |
中组部每年一至两次“千人计划”申报评选,详细咨询武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027-8896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