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文  号: 索 引 号: 007482532-03-2016-1630682
公开日期: 2016年01月28日 公开方式: 1
内容概述: 主 题 词: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推动全区未来五年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本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促进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现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市级情况,立足当前,着眼将来,编制《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紧紧围绕武昌区“三区融合,两翼展飞”发展战略和“六大行动计划”,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七化”形式常态化推进,即制度化巩固,网格化结合,区域化覆盖,项目化管理,智能化创新,阵地化宣传,示范化引领,建立和完善培训、责任包保、综合调度、考评、菜单式扣分、一票否决、激励和队伍保障等八大机制,开展信仰工程、作风工程、社风工程、家风工程、文明行为工程、榜样工程、志愿者工程、基础工程、希望工程、整治陋习工程共“十大”工程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争创新一轮省、市级文明城区为主线,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任务,以开展“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为载体,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转型时期新要求,积极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努力构筑和谐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按照省会之区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建设首善之区的要求,不断深化文明礼仪教育、诚信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使我区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扎实推进省、市级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形成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形成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强烈现代文明气息相互交融、有机结合的区域文化,形成文明礼仪、诚实守信、服务人民、扎实务实的城市风尚,在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使全区人民物质生活更加殷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精神生活更加充实,建设一个社会秩序良好、社会环境文明、道德建设活动丰富多彩、市民行为文明礼貌、人民生活幸福的文明和谐城区。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信仰工程,筑牢思想基础

  1.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全区两级中心组积极开展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培训,区委党校及全区中小学校将其作为干部培训和青少年教育重点内容,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利用各类讲堂、论坛、报告会等平台,开展“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文明单位到结对社区开展宣讲共建活动。充分运用武昌地域文化资源,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主题文艺创作、巡演活动。建设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以全区人民群众为基础,注重机关干部、青少年、公众人物等重点部位和人群,抓住机关、学校、窗口单位、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突出文明出行、诚信建设等重点问题,坚持常态化、长期抓,知行合一、综合施策,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不断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

  2.广泛开展爱国爱区教育,增强城市自信。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精心组织抗战胜利纪念日、公祭日等纪念活动。开展区情教育,运用《江流贤胜、大成武昌》系列宣传片,进行武昌城市形象宣传,引导媒体深入了解武昌、系统客观报道武昌,讲好武昌故事,凝聚武昌共识,增强人民群众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的信心和动力。

  3.加强舆论引导。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及时总结推介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亮点,生动讲述市民身边的文明故事,引导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规范管理公共场所公益广告,优化、固化迎检期间形成的电子屏、三翻版、宣传栏及人流量密集地区、大型建筑物、街道社区等宣传阵地,做到全区主干道、重点窗口地区、公共场所、街道、社区都有固定的宣传阵地,确保公益广告发布比例达到30%以上。强化文明创建网络宣传,优化固化网站、网页的文明创建专栏,区内、外网,各党政机关、街道社区、全区文明单位均设立文明创建专栏专题网页;培养可信、可靠、可用的QQ群、微信群和网络文明传播员,传播正能量,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建设氛围。

  (二)实施社风工程,加强社风民风建设

  4.加强诚信武昌建设。以“人民满意”为主题,在政务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部门全面推进服务规范化。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广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抓好社会各单元、各阶层人员的诚信教育,搭建区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违反交通规则、制假售假、违法经营、违法建设等不文明行为纳入社会诚信记录。建立“诚信好人榜”和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单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约束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5.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努力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环境。开展俭以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倡导文明进餐,遏制浪费。

  (三)实施家风工程,弘扬家庭美德

  6.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立足文明家庭建设,推动家庭文化、家庭教育常态化,继承弘扬中华优秀家庭传统美德。赋予家风时代内涵,运用多种形式,做细做实家庭文明教育,把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转化为每个家庭的内在需求,内化为人们精神追求的正确价值引领,外化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行动自觉。

  7.开展家风建设主题活动。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移风易俗、讲究礼仪、团结邻里为重点,开展“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家庭美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南湖文明示范区邻里文化为引领,结合社区文化节、邻里守望志愿服务等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活动。开设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及形式多样的家长教子亲子等实践活动,宣传普及现代教育理念。举办“武昌好家风家书家训”征集活动。组织谈家风、晒家风、演家风、诵家风系列文艺创作和征文比赛。持续推进“老吾老”行动,开展 “好家风好家训”、“最美家庭”、“孝悌之星”等评选表彰活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家风与时俱进、代代传承。

  (四)实施榜样工程,推动示范引领

  8.推评先进典型人物。推评功勋市民、武昌好人、文明市民。以“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为平台,开展寻找“武汉精神践行者”、“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最美基层干部”等活动,不断推出有影响的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凡人善举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作用,运用网上点赞、跟帖评论、新闻报道、演讲解读、文艺演出及报告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精神实质。关心关爱先进典型,每年举办典型事迹的主题文艺晚会,放大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在全区营造尊崇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9.深化文明示范区建设。深入建设水果湖文明示范区。积极整合驻区单位的资源,建立资源一起用、创建一起抓的一体化创建体系,实现以省直单位为代表的地区文明单位共驻共建、共享共治的文明示范区常态化运行机制。深入建设南湖文明示范区。发挥南湖邻里文化优势,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同提升文明素养结合起来、把服务群众同教育群众结合起来,持续打造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品牌,探索创建南湖群众文化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新形态,推进南湖邻里文化纵深发展,引领全区街道社区邻里文化的发展进步。深入建设文明诚信中南路。通过“文明诚信”测评、职能部门检查、媒体监督等形式,着力解决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公共场所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开展“征集身边诚信故事”活动和“诚信卫士”评比活动,聘请“文明诚信”志愿监督员,参与测评、监督、评比,建立诚信好人榜和失信曝光台。

  (五)实施文明行为工程,提升市民素质

  10.宣传贯彻《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组织党员干部、功勋市民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工地、窗口地区等场所进行宣讲,在全区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方面参与文明建设的责任,对文明行为进行鼓励促进,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惩处。

  11.制定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计划。利用党校、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社区学校等阵地开展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的教育功能,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市民素质教育,提升市民的人文精神素养和科学、法律、文化、体育、文明礼仪素质。实施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行动,在各旅游景区设置宣传专栏,张挂旅游法律法规,增强游客文明旅游意识;开展“文明旅游,从我做起”进景区、进社区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旅游社会新风尚。

  12.开展健康文体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活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广场舞、健身操等群众文体活动有序开展,倡导文明上网、文明观影,引导更多市民走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各类纪念场馆。按照亲民、便民、利民原则,加快场地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健身条件,完善体育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地区文明单位文体设施对社会开放。培育群众文体特色活动和精品项目,全面提升市民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

  (六)实施整治陋习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13.集中整治出行陋习。持续深化文明行车行动,将全区党政机关及文明单位车辆管理纳入文明单位考评。整治“乱穿马路、乱翻栏杆、乱闯红灯、乱停车辆”等公德失范行为,对社会车辆、私家车和行人违反交通法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通报。组织志愿者持续开展文明过马路志愿劝导行动,形成志愿劝导文明通行的长效机制。坚持开展公交“排队日”、公交“让座日”活动,促进市民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14.集中整治卫生陋习。加大卫生习惯教育引导力度,开展劝阻随地吐痰、乱扔乱倒等活动。加大对车窗抛物、楼宇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力度。坚持开展周末环境卫生大扫除及文明单位进社区清洁家园行动。认真落实控烟条例,党政机关办公场所、会议室带头禁烟,做好公共场所禁烟宣传管理。加大“门前三包”整治力度,健全“门前三包”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商户“门前三包”责任意识。依法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

  15.集中整治施工陋习。强化文明施工管理,治理公共场所噪音、施工扬尘污染、夜间超时施工等陋习,让城市安静下来。严肃整治渣土车超载超限、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实施希望工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6.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加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道德品质培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基本素质。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格局,形成全民动员、全区联动、全方位推进的工作体系。发挥学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持续开展中华经典进校园活动,不断深化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争做美德少年等道德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少年宫、社区家长学校、图书馆等各类场所的教育作用,做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心理辅导、关心关爱工作。加大少儿出版物市场整治力度,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7.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坚持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联合执法、督查机制,坚持每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坚持开展寒暑假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行动。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加强网吧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黑网吧”,严惩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18.坚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制度。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抓手,以引导各部门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各责任单位向区文明委集中述职和考评制度,不断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八)实施志愿者工程,推进“志愿者之城”建设

  19.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实施《武汉市志愿者之城建设规划》,建设志愿者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记录、星级认定和激励回馈制度,完善志愿者保障机制。结合社区网格化建设,建立武昌志愿者网上注册系统和管理平台。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各社区(物业小区)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建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岗,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基地。加强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

  20.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巩固和放大武昌吴天祥小组志愿服务示范效应,以武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载体,培育发展各类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团队。以武汉大学生志愿服务基金为依托,充分发挥武汉高校大学生志愿者联盟等社会志愿组织作用,形成全覆盖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性,建设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推广“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积极构建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九)实施基础工程,创新城市社会综合治理

  21.创新社会治理。强化街道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监督等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指挥系统,及时发现、处置文明创建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全面推行“四民”工作法,引导群众建言献策,实行多元共治。深化城管革命,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为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环境。

  22.加强平安武昌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础建设,消除未安装视频监控的盲点小区,实现武昌治安监控全覆盖。突出抓好治安防控的重点环节,提高对社会面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治工作,把平安创建纳入社区共建共治平台,扎实推进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机关、平安医院、平安家庭等建设活动。

  (十)实施作风工程,加强党风政风建设

  23.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将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打造成锤炼党员干部作风的平台。开展党员干部道德修身活动,倡导党员干部在正人品、立官德、强党性、树形象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忠诚担当、干事创业”及“生根社区、服务群众”等主题教育和认领志愿服务岗、带头传承践行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系列活动。

  24.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项禁令,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服务效能。

  25.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社会关系,规范文明行为,确保文明创建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健康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注重对行政权力的规范,注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市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按照《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把志愿服务要求融入经济、社会政策之中。

  三、组织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

  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各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创建职责,坚持“层层书记抓、层层抓书记”,整合、固化区文明创建组织领导体系和社会治理创新组织领导体系,区委常委会每2个月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推进;建立区文明委主任会每2个月一次专题会议和集中督查工作机制。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区文明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组织协调督查考评工作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对街道社区网格员和职能部门执法队员的培训,要求熟练掌握本网格内文明创建工作项目、内容、标准和点位,着力提升网格员综合协调各项事务的能力。二是完善责任包保机制按照新的网格化形式和人员,重新建立责任包保制,明确社区网格员和执法队员的责权利,建立互为一体的责任包保机制。三是建立综合调度机制。由区网格指挥中心牵头,每月对街道和职能部门实行综合调度。加强大城管、大民生、大建设“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各自协调督查。坚持区领导对文明建设常态化工作项目责任分解制度,定期坚持带队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形成文明建设“条块结合、块块为主,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四是建立考评机制。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员对职能部门综合考评考核机制,职能部门执法力量每日下沉社区与网格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及时发现问题,网格员归类主责职能部门督办落实,确保测评项目不丢分。执法队员的出勤率、办案率、测评得分率、都将作为其个人绩效考评内容,纳入严格考评。五是建立菜单式扣分机制。即所有职能部门的执法队员和社区网格员,对所属创建项目实行菜单式扣分和管理。六是建立一票否决制。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对在全市双月测评中,受检项目排列中心城区最后一名的单位达2次以上,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绩效考核优胜单位;受检项目排列中心城区最后一名的单位达3次以上,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受检项目排列中心城区最后一名的单位满4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绩效考核合格单位。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绩效考核合格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称号。与治庸问责紧密挂钩,对在全市测评排名影响我区成绩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区治庸办拿出具体办法实行追责。七是建立激励机制。参照区城管和重点项目征收专项经费奖励机制,对在测评中名列前茅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工作奖励,以利调动全区文明创建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全区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再上台阶。八是建立队伍保障机制。由于街道不再承担经济职能,参照其他部门成熟做法,配齐配强确保各街道1名专职文明办主任。同时,在街道设立文明创建协理员,聘请1-2名素质高、身体好、能力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人员,协助街道文明办主任从事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单独列支。

  (三)创新方式方法

  坚持“区域化文明创建”的工作理念,建立武昌地区文明创建工作联席会,引导组织省直单位、驻区单位、大专院校广泛参与。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群众团体、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的优势,建立健全区街之间、部门之间、区域单位之间纵向和横向协调配合、共建共联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借助互联网,运用新媒体,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主流价值观,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创建,提升文明创建实效。要坚决克服突击迎检弊端,摒弃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文明创建项目化、工程化,每年谋划解决一批重点突出问题,取信于民。运用互联网+手段,智能化运用于执法监管、网吧监控、高空抛物、文明交通出行、集贸市场管理等常态化工作中,使发现、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统一,有效运转。

  (四)加大投入力度

  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城市建设经费预算,提升城市功能,建设优美环境;对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大型公益活动等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工作人员予以保障,加强文明创建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工作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政治担当、作风过硬、素质精良、能打胜仗的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的干部队伍。

  (五)加强考核奖惩

  实行区文明委领导定期带队到一线督查,定期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建立明察暗访、市民巡访、第三方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检查考核机制;将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纳入绩效管理,增加考评权重,严格考评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失职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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