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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律师活动。

  (四)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各街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用服装和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区局机关和各街司法所的国有资产。

  (八)领导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和法制理论实践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